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公告
()黔破1号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受理裁定,于年8月5日作出()黔01破9号民事裁定,受理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同时依法指令我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审理中,我院于年10月14日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为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11月30日前,向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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