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夯实工会阵地,丰富农民工业余生活,更好服务农民工,息烽县总工会本着从关爱职工(农民工)出发,增加职工(农民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让职工(农民工)时时感受到家的温暖,年,息烽县总工会计划在养龙司镇堡子村、鹿窝镇鹿龙村、石硐镇前丰村、九庄镇柏茂村、流长镇李安寨村5个村(居)建成5个规范化“农民工之家”。为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3月9日,息烽县总工会召开“农民工之家”建设工作会。
会上,县总工会党组成员汪菲同志对全县年“农民工之家”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了要求。首先,各“农民工之家”拟建设单位需是依法成立有工会组织,拥有建设场地、学习阅览室等硬件设施,在建设中应该根据当地特色、农民工需求、场地大小来因地制宜来建设,建成后要具有实用性,充分发挥服务农民工的职能。其次,“农民工之家”建设经费由县总工会补助,每一家补助建设经费上线为10万元,超出部分由申请建设单位自行解决;建设支出不足10万元的,按实际支出进行补助;建设经费支出上要专款专用、不能套取或另做它用,在建设物资设备购置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另外,在建设完工后,县总工会严格按照“农民工之家”建设具体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 息烽县总工会“农民工之家”建设原则是找准机关、企事业、园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农民工之家”建设工作的薄弱点,大力培育一批示范点,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表彰一个”的常态化思路,在整合资源上加大工作力度,把职工书屋、困难职工帮扶站点、职工(农民工)活动场地建设等融入职工之家创建工作中,使之更加符合职工(农民工)需要,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农民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使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信赖的“娘家人”。通讯员冉雨诺
编辑罗昌
编审孙晓蓉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