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银保监复〔〕号
息烽发展村镇银行:
《息烽发展村镇银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息村银发〔〕5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元变更为元。
二、变更后,持股你行5%以上的股东8户,分别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万股,持股比例37.4%;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万股,持股比例10%;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万股,持股比例10%;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万股,持股比例10%;息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万股,持股比例10%;息烽都市现代农业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万股,持股比例10%;贵阳观泰产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万股,持股比例5%;贵阳城南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万股,持股比例5%。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请你行持本批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修改你行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局书面报告。
贵州银保监局
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