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
力
袭
警
近年来,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受到暴力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暴力侵害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不仅侵犯执法民警的人身安全,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衅。近日,两名醉酒闹事人员因为殴打警察,被息烽县人民法院判处了刑罚。
年4月10日晚,被告人刘某甲和朋友杨某某等人在流长某烧烤摊吃饭喝酒,期间双方因口角引发矛盾,流长派出所民警李某接到报警遂赶往现场化解矛盾纠纷。在案发现场,处警民警李某正在制止刘某甲殴打杨某某的行为时,刘某甲的侄儿被告人刘某乙伸手掐民警的脖子,接着被告人刘某甲扑向处警民警,意欲对其实施人身攻击。二人被在场群众拉开后,被告人刘某乙、刘某甲在现场扬言“两刀劈死你”“打死你”等言语威胁处警民警,阻碍其执行公务。
庭审现场
息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均已构成袭警罪,依法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刘某乙有期徒刑七个月。
宣判后,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抗诉,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将袭警罪单独入刑,袭警行为将面临更高的违法成本。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当遇到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积极配合,切勿因一时冲动导致自己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供稿:刑事审判庭钟亚兰
文章精选
原标题:《醉酒闹事还暴力袭警!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