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29日,贵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贵阳贵安深化中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该《办法》拟于年起实施。
据悉,本《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简称中考改革)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的要求,深化“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学生成长、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贵阳贵安深化中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贵阳贵安中考加分将从烈士子女考生,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台胞及台胞子女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等8个项目进行加分,最高可加20分。
《贵阳贵安深化中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贵阳贵安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实行分区域加分,按地区分为三类区域,且加分分值不同,并将逐步降低。
其中,一类区域包括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内除少数民族乡外的所有区域,年之前,参加中考且符合学籍地、户籍地与实际就读地“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
二类区域则包括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贵安新区内除少数民族乡外的所有区域,该区域参加中考且符合学籍地、户籍地与实际就读地“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年及-年,分别加4分、加2分,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
三类区域则包括贵阳贵安18个少数民族乡,年起,该区域参加中考且符合学籍地、户籍地与实际就读地“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此外,《贵阳贵安深化中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自年起,贵阳贵安户籍,夫妻双方及子女均为农业户口并在贵阳贵安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5分,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考生,不再享受该项目加分。
值得注意的是,《贵阳贵安深化中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还对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考生户籍应在贵阳贵安,且其民族成份应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等政策条件进行了规范。
针对加分纪律,《贵阳贵安深化中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强调要严厉打击考生加分资格申报中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应对所申请的中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在报考阶段发现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在录取阶段发现的,取消其加分分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发现的,不予办理学籍或取消其已取得的学籍。与此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加分造假举报和考生信访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年12月10日,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gysj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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