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贵阳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发布,明确年我市国家“特岗计划”指标名,并于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期间进行报名。具体内容如下:一、招聘原则(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及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四)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二、招聘计划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如下:年我市国家“特岗计划”指标名。安排在贵安新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三、招聘对象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二)学历条件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学前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支持退役军人。(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部门确定。(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聘公告贵安新区、各区(市、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操作细则、《招聘一览表》须在本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2)(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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