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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法官的帮助,我的心终于放下了

「本文来源:贵州高院」

有了你们法官的帮助,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谢谢你们!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今后还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就到法官工作站来找我们。

这是息烽法院驻石硐法官站法官在完成调解工作后,息烽县石硐镇某村村民安某对案件承办法官表示真诚的感谢。

赔偿款拖欠两年多

家庭经济入不敷出

被告郑某与原告安某系息烽县石硐镇村民。年12月,郑某驾驶的面包车在石硐镇龙坪村因道路湿滑、驾驶不慎与原告安某停放在路边的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正在三轮车后方装木材的安某受伤,医院进行救治。

年5月,经双方所在地村委会调解,安某与郑某达成达成调解协议:安某在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全部由郑某负责承担;郑某再另外补偿安某三轮车修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3万元,协议签订后郑某支付了安某2万元,余款1万元双方约定于年10月31日前付清。后郑某未按调解协议约定支付安某剩余补偿款1万元,且电话也无法联系。近几年,安某丈夫长期生病,安某在亲戚、朋友处借了不少钱给丈夫看病,家庭经济状况早已捉襟见肘、入不敷出。

法官积极诉前调解

解决群众急难盼愁

12月10日上午,安某拿着诉状到息烽法院驻石硐法官工作站准备起诉郑某,法官在了解到安某的家庭实际情况后,认真查看相关证据材料,事实清楚,证据材料也充分,郑某应当给付拖欠安某的1万元补偿款。法官便立即与郑某所在村村委会干部联系,很快调查到郑某的联系方式,法官即与郑某进行联系,郑某对拖欠安某补偿款的事实予以认可,并表示同意调解。

经法官调解,双方再次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协议约定郑某在年1月30日前给付安某元,余款元在年6月30日前付清。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再三告诫郑某遵守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并告知双方此次诉前调解协议法院将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如郑某仍不按协议履行,安某将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郑某拖欠的1万块钱终于有了着落,安某悬着的心放下了,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来源:息烽县法院

作者:杜明月

审核:赵映、金晶

编辑:沈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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