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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农村低保最高

公益中科 http://nb.ifeng.com/a/20171201/6196943_0.shtml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发《贵州省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下称《方案》》,对全省年度城乡低保提标进行安排部署。调整提高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从年1月1日起执行。

《方案》强调,紧紧围绕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目标和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继续分区域划档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切实加强低保年度核查,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方案》明确,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继续划分为三个档次,其中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和贵安新区继续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一、全省农村低保分三个档次

第一档:贵阳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元/年;

第二档,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元/年;

第三档,其余县,元/年。

二、全省城市低保也分三档

第一档,贵阳市各区、贵安新区,元/月;

第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元/月;

第三档,其余县,元/月。

总体来看,年提标后,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元/年,平均增幅5.2%;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元/月,平均增幅4.9%。

《方案》要求,各是要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和低保渐退机制。各地要整合救助扶贫资源,强化两项制度衔接。认真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开展情况,《方案》要求各地适时启动入户核查工作,务必于5月份完成低保对象审核审批,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

撰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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