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原委员、原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秋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黄秋斌是一名70后,福建安溪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主任助理、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副主任(副县级);年6月至年8月,挂职任贵州省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年8月至年9月,挂职任贵州省贵阳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年9月至年10月,历任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贵州省息烽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年4月,任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黔东南州副州长;年5月至年月,任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官至正厅长级;年3月,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年12月,任贵州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去年8月,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秋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去年9月底,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黄秋斌贵州省粮食局局长职务。
关于黄秋斌被双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原委员、原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秋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秋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写个人档案材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黄秋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秋斌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对其的党纪处分决定待召开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