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全县各执法部门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示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办事指南和行政执法主体等信息。年乡镇权责清单保留执法事项项,县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保留执法事项项,加强事后公布。各执法部门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示执法人员人,执法数据22.45万件。
二是推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全过程音像记录范围,建立音像记录台账,建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将采集音像记录资料,集中储存登记,纳入台账管理,做到实时可调阅,调阅有记录,切实做到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
三是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现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项,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现有法制审核人员74人,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7人,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31人。
四是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素保障。举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班,覆盖41个执法部门、11乡镇(街道)法制机构负责人。推广应用执法平台,对部门、乡镇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40余人进行培训,指导各单位开展执法主体基本信息和执法案件录入。目前全县设置执法部门账号27个,执法主体账号29个,审核通过行政职权条。指导各执法部门参加行政执法证网上培训考试和执法证件申领,现有有效贵州省行政执法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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